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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养教育师资论(之四)

来源:端阳史志馆   作者:sheguogang   点击:527

第二章 “素养教育”的思想观点  
    
第八节 素养教育师资论(之四)
 
    罗辀重在《师范教育放言》中大胆议论了过去“师范教育”所存在的“缺陷”和今后“师范教育改进之方法”。议论的中心,就是是师范生人生观之培养问题。
    罗辀重认为,当时许多师范毕业生之所以未能树立“服务之人生观”,与过去“师范教育”存在的“缺陷”有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招生时未加慎重”。“自教育资本化以来”,想进入中等以上学校求学,“已非普通人家所能办到”,而“师范学校不但不收费,连膳宿之费都归学校供给”。因此,师范学校“每次招生,应考人数常超过考取名额几十倍以上”。考取了的,多半是“富于天资而穷于家资的”。他们的“求知欲”大都“特别旺盛”,只是由于“家贫无力升学”,才考师范,并非“对教育学术感到兴趣”。他们有的一考上师范(特别是他们的家人),就在“希望着”,过几年毕业了,就“可以赚点钱济家了”。还有的在考上师范后,“志气更大”,“日夜憧憬于大学之府,镀金之国”,“甚么小学教师”,在“他们的眼中是不屑注意的”。
    二、“师范中学化”。过去的师范学校的教授们“颇知揣摩学生的风气”。他们在教育中常常迎合学生“升学”和“糊口”的心理,大谈“升学如何之好”、“如何之应该”,而把“服务教育”丢之脑后。他们也说教式地上几节“公民课”,但“实不能收丝毫效益”。师范学校的教学目标,大多“悉仿照中学办法”,“师范学校与普通中学,几乎完全一致”。在师范学校,“关于教育学科,第一学期简直只占百分之几,即连这一点,也不过是为装点门面而设”,这样的师范教育,当然培养不出“服务”的人才。
    三、“参观实习”的“恶影响”。在过去的师范教育中,“省外参观”最为师范生所“重视”、所“爱听”,但实际上因都是 “想免费到外省看看热闹”而已。到了江浙,“上海的戏不可不看,西湖的景不可不赏,至于学校,除了那几个最著名的不得不照例去走马观花一次,以便作参观报告外,别的小学,那怕是过其门也是不屑入观的”。过去师范生的教育实习,也大多是选择在城镇学校。这样的参观,这样的实习,大多“不但无益”,而且会产生一种“恶影响”:使参观实习的师范生“羡慕都市之繁华享乐,再不愿过乡村之清苦生活”;使参观实习之师范生“受到一种暗示,以后对经费不足,设备不全之校,不愿去服务”。
    针对过去师范教育的“缺陷”,罗辀重对今后的师范教育提出了一些“改革之方”。主要也是3条:
    第一,“校址迁乡”。“师校”,尤其是培养小学教师的“师校”,宜从城里搬到乡下。这样,不但“所花经费”可较在城市节省许多,而且能使师范生从入校开始便“实习耐苦耐劳”和接触毕业后将为之服务的农村学校。
    第二,“慎始招生之办法”。“师校”招生宜分四步走,首先是保送投考,各中学在学生毕业时成立“升学就业指导委员会”,“详细考察各学生个性、志趣、家庭情况”,将“适宜于受资师训练的”,保送投考“师校”。其次是“体格检查”,“当儿童导师的”要“以全副精力对付儿童”,“工夫本重”,“非健汉不能胜任”,而且“体弱多病之导师”,会给“儿童一种极坏的印象”,“尤不适宜”。再次是“笔头试验”。中国“农村小学多半只一人包办”,“儿童导师”“在规定的小学课程中,应是无所不能”,因此,招生笔试,“要注意各科的平均分数”,并且要“重思考,不重记忆,重知识运用,不重知识本身”。最后是“口头试验”,“除注意其(考生)口齿清晰,说话之流畅外”,“必须因人发问”,“追根究底”,详询其对教学专业有无兴趣及毕业后的打算等等,在其“自然流露中,发现其真正之意志”,然后才能决定是否录取。经过以上四步后,“还须有保证人、家庭、自己三方面”具结,“情愿为社会受苦服务,无钱赚,不改业,不升学等等”,方允许入校。经过这样慎重招收的师范生,从入校第一天起,便感知自己的整个身子,“完全提供给国家”,抱定了“献身”、“服务’’的决心。如在校期间发现其“还不能下这最大的决心,则还是请他趁早出校的好”。
    第三,严格“服务”训练。师范生从入校开始,就要受到严格的“服务”训练。“师校”要“人格具体化”,“从校长起,全校施行军事管理,不许有一人例外,所有一切起居习惯,生活环境完全规律化”,在“把青年最易犯之颓废、懒散、消极、暮气等习气革除净”的基础上,“启发其教育救国和社会服务之精神”。“师校”课程增加“服务道德”、“生产教育”、“义务教育实施法”、“儿童心理卫生”、“儿童病之研究”等“特种科目”。诸如“儿童读物评审会”、“儿童作文订正法研究会”、“儿童偷窃行为研究会”、“体罚问题研究会”等各种小组研究会,则“愈多愈好”。要使师范生对各科“平均学习”,“尤其是艺术、音乐、体育、劳作等科”。要加重“教育实习”科目,从学生入校第二年起,便应有“实习钟点”,“并占总时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如实习成绩未及格,虽已受训期满,亦不轻易令其出校”。教育参观要“不定期”,“需要参观某处,即前去参观”,但“除考察之目的外,不能有任何之游览观赏”,“不能以公款供私人之享乐”。师范生要经常收听“教育播音”,了解教育信息,特别是受训期满的前两个月,师生应共同讨论学生“出校后创办新学校之一切具体办法”。“师校”不能认为学生一毕业,自己就“责任已尽”,“将毕业生视为路人’。“师校’’学生修业期满,宜不举行“毕业礼”,“不称毕业生”,而只视为“受训期满学生”,将他们“尽量分发到教育未发达之偏僻县”去“出校服务”,“师校则要随时随地不忘指导”。 “出校服务学生,应限其在寒暑假中,全体归校,报告服务经过情况,再听取各教授之指导,以供下期服务之改进”。这样“出校服务”五六年后,“公认为确有成绩,然后由教育行政最高机关,给予一种儿童导师专业之证明书”。
    罗辀重深信,经过“慎始”招生,又经受入校到出校的严格“服务”训练,师范生“对教学专业”,定能“具有浓厚的兴趣”,对“公共事务”,定能“有委身从事之决心”,其“服务之人生观”定能养成。
 
 

发布时间:2011/11/10 【打印此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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