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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养教育师资论(之二)

来源:端阳史志馆   作者:sheguogang   点击:492

 
第二章 “素养教育”的思想观点
 
第八节 素养教育师资论(之二)
 
 
    关于教师的人生观,罗辀重认为:教师的人生观,与国家政府机关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即“公务员一样,只能是“服务之人生观”。
    罗辀重自1920年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毕业归国后,一直经营家乡的陶龛学校。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他深深感到,当时的小学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是“无效”的,其原因“不能不归咎于推进小学之原动力的师范生未尽最大的努力”。他认为,小学教育之“无效”,就是师范教育的失败,而师范教育的失败,则主要是师范生的人生观没有解决好。
    罗辀重在《师范教育放言》中说:“别的学校毕业的青年,可以任抱各种不同之人生观,如享乐之人生观,升官发财之人生观,糊口之人生观,甚至消极厌世之人生观……唯独师范毕业生不然……只能抱一种人生观—即服务之人生观。”
    什么是“服务之人生观”?罗辀重引用别人的话说:“教育者的人生观,应该是为服务而生活,不是为生活而服务”。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教育,服务学校,服务学生,也就是孙中山先生所说的“人生应当以服务为目的”。
    为什么师范毕业生只能抱“服务之人生观” 呢?罗辀重认为:“国家希望师范毕业生的是服务”;“社会希望师范毕业生的也是服务”。他在《师范教育放言》中说,自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新教育开始以来,师范教育在国家学制体系中,始终占着“重要之位置”,始终“以公币设立为原则”。这足以说明“国家办师范教育”“怀着莫大的希望”。“师范生受国家公币之津贴达数年之久……国冢不给便宜予别人,而给予师范生,则期望师范生之重且大可知”;而社会期望于师范生的,“则更为殷切”,“在有些教育没有太发达的地方,听说本籍有人师范毕了业,则欣然色喜,以为从此本地教育有希望了,其意无非以师范生耗人民膏血不少,这回应该无代价为人民服务了”。
    罗辀重还在《升学与服务—答复一个校友的公开信》和《异哉所谓“毕业生的出路问题’’》两文中提出,不能把“教师”当作一项谋生的“职业”,即所谓“教书匠”。他说教育是增强“国力”,培养“健全国民”的;教师则是“教人做人”的,是为社会、为国家“服务”的。 然而,当时的师范毕业生所抱人生观,大多不是“为服务而生活”,而是“为生活而服务”。他们毕业后找工作,“似乎除了糊口之外,,别无目的”。他们对工作的选择,不问自己“能力如何,胜任与否”、“只问报酬之多少”。他们是“拿钱才做事,并希望劳少酬多”。他们还为自己找工作划定许多条件:不是,“城市”,不去;不是“大规模学校”不去;“薪俸少了不去”;要担任音、体、美、劳等课的不去;要“自弄饭菜”不去;有了这“六不去”,还谈什么“服务”呢?
    罗辀重在《师范教育放言》中反复强调,师范毕业生之找工作,不应是为了“糊口”,而是“为着找服务的机会”。当然,不是说师范生工作就不能有报酬,“必不可少的生活费”是应该得的。但“除必不可少的生活费外,不能受任何报酬”,否则就“成了职业的性质”“而不是服务了”。
 
   

发布时间:2011/10/28 【打印此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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