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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养五育并重论(之一)

来源:端阳史志馆   作者:sheguogang   点击:640

 
第二章“素养教育”的思想观点
 
第七节 素养五育并重论(之一)
 
    学校教育的内容或因素,应该是“群、体、德、智、美、劳”六育。“六育”联系密切,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德育的内容包含着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智育的内容也体现着道德、思想;体育中的卫生体育知识既是智育的内容,又有德育的成份;美育的内容渗透在智、体、劳、群各育之中,与德育更是相互交融;“劳技”教育和“群育”的内容也渗透在其他各育之中,而其他各育又都是为着“处群”而有。可以说,任何学校都必须有“六育”,也必定有“六育”,缺一便不能成其为学校,其区别只是实施“六育”的好坏、程度、功效不同而已。
    19世纪,英国斯宾塞在《教育论》一书中,第一次明确提出“智、德、体”三育,后来人们大多习惯提“德、智、体”三育,那都是把“群育”、“美育” 、“劳技”放到了““德、智、体”三育之中,也有的人提“德、智、体、美、劳”五育,则是把“群育”放在“德、智、体、美、劳”五育之中。
    20世纪初,蔡元培提出“德、体、智、美”四育,则是把“群育”、“劳技” 放到了“德、体、智、美”四育之中。
    1943年,罗辀重先后发表《谈素养》、《智育及其他》等文,明确提出学校教育的内容(因素)为“群、德、体、智、美”五育,则是把“劳技”放到了“群、德、智、体、美”五育之中。
    罗辀重认为:学校教育就是要培养现代化“集团生活”的社会能员;这种“社会能员”,必须要有“合群”、“道德”、“身体”、“知识”、“艺术”等各方面的“素养”;这种“素养”,  “要从教育得来”,于是便有学校的“群育”、“德育”、“体育”、“智育”、“美育” (《智育及其他》)。他特别指出:“群、德、体、智、美”五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是“并重”的,它们的共同目标就是“血性”,就是教、学、做“血性”之人。
    1947年,罗辀重为鹏程学校建校20周年特刊撰文,更进一步提出了他对“群育”、“德育”、“体育”、“智育”、“美育”五育价值的独特认识。该文亦发表于1947年1月18日的《陶龛旬报》,标题为《五育价值重估》。
 
 
 

发布时间:2011/6/10 【打印此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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