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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养教育训育论(之九)

来源:端阳史志馆   作者:sheguogang   点击:543

 
第二章“素养教育”的思想观点
 
第六节  素养教育训育论(之九)
 
 
    如果说,教师“尽量与儿童共生活”,亲闻亲见学生的“偶发事件”,对学校德育和训育非常重要的话,那么对学生“偶发事件”,“加以亲切的指导”就更为重要。
    1940年3月28日,罗辀重在《陶龛旬报》发表《救救儿童》一文。他在文中说:“儿童正如嫩苗,经不起风雨的摧残,牛羊的践踏,全靠人工来培育。而教师是园丁,负培养全责,应该日夜注视着小生命的发育。苗向上长,如发现有弯曲之倾向时,只能轻轻地予以扶正;决不是把他打击一下,压迫一下所能矫正的。至于莠苗之发生,则咎在选种不精,与莠苗本身无关,直接给莠苗以罚,不能使莠苗变茂草。有些儿童,在六七岁就学会骂娘、扯慌、肮脏、吃烟、打脾等不良习惯,但他白己并不知何为良习,何为恶习,全在教育者之平日训练,使他知道选择。并且,儿童之染有坏习,可说完全是外铄的。家庭、社会、学校,都要负责。儿童本身,不任其咎,但今之—班小学教育工作者,多半对于儿童偶发事件,认为不合的,常喜直接给予一种惩戒,这容易使小生命脆弱的心灵上烙着很深的创痕,甚至使之终身受到影响。”
    罗辀重在《救救儿童》中,极不赞成“对于儿童偶发事件,认为不合的”,“直接给予一种惩戒”,而主张“应以循循善诱,代替严辞厉色,使儿童自由生长于乐园之中,不要妨害他们的生理和心理的发育”。正如他在《五育价值重估》中所说:对“儿童“偶发事件” “加以亲切的指导”,就是要抓住“偶发事件”的机会,“施以个别训话,将‘所以当为”或‘所以不当为’之故,反复譬喻,务使被训话者有反省余地,能够彻底的觉悟”。
    1936年,一位叫敦敉的人在《沩风》月刊发表《我所知道的辀重先生》,说罗辀重是一位“天才的小学教师”,他不说话时显得“沉默寡言”,说话时“常常溜溜地说几十分钟”而不倦,“他的理论一出,小有不心服者”,“他的多言多笑中,总带了一点知识或教训给在接受的小朋友”。
    校友金耀彩回忆说:1940年暑假一天中午,他随龙果生等同学到陶龛报名,找到了在食堂正准备用餐的辀重先生。辀重先生亲切地接待他们,首先打了一盆凉水叫他们洗脸,接着问:“你们吃饭了没有?”他们开始毫不犹豫地回答“吃过了”,接着又互相推拉,不时地贪婪地望着桌上的饭菜,辀重先生看出了他们的心思,皱了皱眉头,严肃地说:“你们撒谎!明明没有吃饭,怎么说吃过了。你们进校门时,门上面‘血性’二字看到没有?细伢子说话要诚实,不要说谎;做事要诚实,一是一,二是二,不能骗人,骗别人也就骗了自己。” 辀重先生见他们满脸通红,不好意思,便又舒展眉头,和蔼地说:“好啦,知道错了,下次不错就行。先吃饭吧,吃了饭再报名。”事后,金耀彩等感叹:“想不到辀重先生的教诲既严肃又亲切”。50年后,他们还“记忆犹新”。
 
 

发布时间:2011/4/28 【打印此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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