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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养教育训育论(之十)

来源:端阳史志馆   作者:sheguogang   点击:548

 
第二章 “素养教育”的思想观点
 
第六节  素养教育训育论(之十)
 
 
 
    罗辀重主张对儿童“偶发事件”的处理,要加以“亲切的指导”,不能打骂,不用体罚,决不能“管理员”式的,“只要管束儿童在校这一天不犯规,便算是管理得当,训育成功,结果反而造成学生—些‘做假’、‘应付’的恶德。”(《五育价值重估》)。
    1940年3月28日,罗辀重在《救救儿童》一文中特别强调:“儿童正如嫩苗,经不起风雨的摧残,牛羊的践踏,全靠人工来培育。而教师就是园丁,负培养全责”,“如发现有弯曲之倾向时,只能轻轻地矛以扶正,决地是把他打击一下,压迫一下所能纠正的”。
    在陶龛学校,老师是不许打骂学生的。但这并不是说,对“犯规”者没有任何处罚。20世纪20-30年代,陶龛学生中的打人骂娘吵架的事情时有发生。罗辀重在《一个乡村小学的写真》中的“训育”一节中就提到:“如万不得已而必须处罚的,亦由其自己认定罚则。”对学生中出现的比较严重的打架骂娘事件,陶龛学校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也还是要处罚的。罗辀重将当时陶行知在晓庄学校实行的“骂人者画红圈于嘴上;打人者缠红带于臂上”的办法交由学生讨论认可,然后执行。20世20年代初,陶龛学生中的打骂吵架现象比较多。这一罚则执行后,到30、40年代,学生中的打骂吵架现象“初犯的都很少了,再犯可以说减至于零”( 《一个乡村小学的写真》)。因为只要发现谁嘴上画有红圈,或者谁臂上缠有红带,大家就知谁打架骂娘了。是非美丑,泾渭分明,被罚者羞愧难当,不敢再犯;旁观者记取教训,不重踏复辙。
    不过,罗輈重在亲自处理学生打骂事件时,有时并不采用这一“罚则”。白鹭湾当地的陶龛校友傅春球、彭青松、肖光旦、谢有初、肖光炳、傅举全等对我说:20世纪40年代初,他们目睹了一次辀重先生亲自处理的学生打骂事件,记忆犹新。
    那是有个叫黄振宇的同学与另一个叫朱振华的同学为打乒乓球发现争执,开始对骂,后来竟对打起来。老师同学劝也劝不止。事情闹到了辀重先生那里,两人不打了,但又为谁先动口骂、谁先动手打,争论不休。辀重先生说:“不用争了,不管谁先谁后,反正都骂了打了,都错了。”围观的同学立即起哄:“让他们既画红圈,又缠红带!”
    “不,不!”辀重先生笑着说,“黄振宇,你字写得好,就好好去写份检讨!朱振华,你会漫画,就把吵架的全过程画出来。你们写好了,画好了,就把他交给我。去吧!”
    事情就这样处理了。目睹的老师、同学,开始有些不太理解,但后来大家发现黄振宇、朱振华再也没有骂过人、打过人,两人还成了好朋友,于是对辀重先生的钦佩之情油然而生。
 
 

发布时间:2011/5/4 【打印此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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