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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养教育训育论(之五)

来源:端阳园   作者:sheguogang   点击:576

 
第二章“素养教育”的思想观点
 
第四节  素养教育训育论(之五)
 
    中国现在的教育很少提“训育”,而是称为思想政治教育,或称为“道德教育”(“德育”)。 这种“思想政治教育”或“德育”,在罗辀重所处的中华民国时期,无论是在中华民国政府的辖区内,还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革命根据地里,都称为“训育”。
    那时,特别是20世纪20至30年代,学校对“训育” 大都比较重视。当时的学校大都设有训育处,训育处设有训育主任(民国初为学监,民国14年改为训育主任),还设有训育员、女生指导员、军事教官、童子军训练员等,另外,每班还设有指导主任,他们主管学生生活指导、操行考查、学校风纪管理、课外研究指导、学生疾病诊治、卫生清洁等有关训育事宜,工作班子庞大,组织系统细密。南京等地方还成立有“训育研讨会”。
    不过,那时的学校,大都把“训育”当作“训育工作”, 与学校有专职的“教学工作者”和专职的 “体育工作者”一样,设有专职的“训育工作者”。事实上,这是在暗示学校存在“非训育工作”;暗示“教学工作”和“体育工作”属于“非训育工作”; 暗示专职的“训育工作者”之外的学校教职员理所当然地可以忽视“训育”,也可以理所当然地把“训育”看成是“本职”工作之外的负担。这种现象,正如陶行知先生在《南京中等学校训育研究会》中所说:训育上“有个最不幸的事体,这事就是教育与训育分家,把教育看作知识范围以内的事,训育看作品行范围以内的事,以为学习知识与修养品德是受不同的原理支配的,甚至于一校之中管教务与训育者不相接洽,或背道而驰。殊不知学习知识与修养品德是受同一学习心理定律之支配的,我们如果强为分家,必至自相矛盾,必至教知识的不管品德,管品德的不学无术。所以我们希望担任训育的人要打破知识、品德分家的二元论,而在知识品德合一上研究些办法出来” 。
    罗辀重的素养教育就是“知识品德合一”的最好“办法”。罗辀重认为:学校“专负教育”之责;教育的内容有“群育”、“德育”、“体育”、“智育”、 “美育”;教育的每一项内容中都有两大责任,一是教学,二是训育。因此,凡教育工作者,都肩负“教学” 、“训育”之责,虽然有“国语老师”、 “数学老师”、 “自然老师”、“体育老师” 、“美术老师” “音乐老师” “英语老师”之分 ,但他们都负“教学” 和“训育”之责,没有什么 “专职的教学工作者”和“专职的训育工作者”。
    在陶龛学校的组织系统中,所有男、女教职员(包括校长、董事),都称“先生”,所有学生都称“同学”。 罗辀重在《一个乡村小学的写真》的“组织”一节说:在陶龛学校“除常常听得有喊‘先生’‘ 同学’之称谓外,在‘人’中更寻不出甚么别的官衔阶级来。我们常常看见别校的组织系统表—校董会之下有校长,校长之下有什么主任、主事、部长等,其下为普通教职员,其下又有所谓助教、书记、庶务等名目,然后才轮到学生会的什么职员,然后才是学生—括线细密如蛛网,令人咋舌!我们以为如此层层压下去,除年富力强之大中学生外,小学生骨胳太软,恐禁不起这样的重任,所以我们就不敢效法了” 。
 
 

发布时间:2011/3/16 【打印此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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