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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性校训(十一)2012.6.28

来源:端阳史志馆   作者:sheguogang   点击:496

 
第三章 “素养教育”的制度举措
 
第一节  血性校训(十一)
 
    三、方法是“平时修养”,“学到老,做到老”。
    罗辀重指出:做人必须要有“道德的修养、艺术的修养、身体的修养、知识的修养”和“处群的修养”,这些“修养”,“要从教育得来”,于是便有学校的“德育”、“美育”、“体育”、“智育”和“群育”(1943年5月18日《陶龛旬报》)。
    这些“修养”,一方面是要学生学习“做人”的各方面的知识,懂得“什么是道德”、“什么是美”、“什么是身体”、“什么是运动“什么是科学技术”、“什么是与人相处”等等。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还要有各方面知识的修养。“一个人的知识自然是愈多愈好,因知识多,在社会上可以得到种种便利,但有时正因为知识多,而会去做一切奸滑欺诈等行为,因而自己犯罪,别人受害。愚蠢的人根据不知道这一套,岂不是无知识反而好些么?这都是没有知识修养的缘故”;“德育不只是教人怎样做人,而要教人怎样有勇气去实践做人。为什么有些人明知汉奸做不得,而竟做了呢,就是缺少素养(平日的修养)呀”,“(1943年5月18日《陶龛旬报》)。
    罗辀重特别指出:素养教育是“终身教育”,也就是说“血性做人”,要“学到老,做到老”。他说:“教育之于人生与吃穿之于人生,一样的重要,不可须臾或离的”,“我们需要吃饭,同时我们需要教育。教育就是最后的目的,受完教育,就是完成了人生的需要”(1939年12月28日《陶龛旬报》);“教育应包括一个人整个的‘全生命’,没有什么毕业”(1947年12月18日《陶龛旬报》)。
    四、措施是“以身作则”,“教人者先教己”。
    罗辀重认为:学校是“是专负教育之责的”(1943年5月18日《陶龛旬报》)。其素养教育的核心措施就是:“以身作则”,“以教人者先教己”。这是罗辀重和它主持的陶龛学校“唯一的信条”(1937年《湖南教育》)。
    作为环境教育的学校,不仅要以本身之“优良”直接影响学生,而且要以本身之“优良”带动和影响家庭乃至社会,以尽可能使学生的家庭环境教育和社会环境教育也变得优良。有的人总把学生的问题推到家庭、推到社会,认为学校无能为力。我不否认家长对学校的一些不当要求和社会特别是一些权力者的不当干预,使学校可能有些为难。但是,像“我们禁止学生吸烟,我们自己就不得吸烟”等许多大多数家长和权力者不一定会反对事情,我们的学校,我们的老师,有多少去做了呢?又有多少做到了呢?
    罗辀重做自己“应该做的事”,“向一切邪恶的引诱说一个坚决的‘不’字,向一切应做的事说一个坚决的‘干’字”,从干教育那天开始,就坚持“以身作则”,“教人者先教己”,数十年如一日,直到离开人世。由于他的“以身作则”,陶龛“学风蔚变,影响所及,乡邑习俗,为之转移”(1983年9月《华学月刊》“罗春驭先生传略”)。
 
 
 

发布时间:2012/6/28 【打印此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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