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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性校训(之五)2012.5.16

来源:端阳史志馆   作者:sheguogang   点击:442

 
第三章 “素养教育”的制度举措
 
第一节  血性校训(之五)
 
    周邦道阐释血性涵义的六个字,也是曾国藩和蔡锷倡导的湘中人文精神:“忠义血性”和“良心血性”。罗輈重用“信义”二字解释“血性”,则把湘中人文精神的“忠义血性”和“良心血性”发展成为“信义血性”,从成使“血性”不光是“人的刚强正直的气质和品性”的表现,而且成为了“人之为人”的明确的具体的标准。
    “人之为人”有两个方面:
    一是律己讲“信”。信,就是诚信:诚,就是真实;信,就是可靠;诚信做人,也就是要真实可靠地为人,而不是装模装样地做人。
    二是待人讲“义”。义,就是仁义:仁,就是爱人;义,就是为他;仁义做人,就是要把人当人,也就是既要把自己当人,也要把别人当人,不能只顾自己不顾别人,也就是不能“损人利己”,而要“利人利己”。
    这两个方面都是“人”的责任,做到了就是“为人”,就是“尽责”(1943年3月18日《陶龛旬报》“春季始业第三课 尽责”)。
    抗日战争时间,罗輈重多次联系实际给师生讲解“血性”(刘秋长1987年《回忆陶龛母校》),要求师生要“尽职尽责”。
    他说:“我们人类是具有灵性的高等动物。人之所以具有灵性,有所作为,在乎人的周身机体之内充满热血,昼夜不息地运动沸腾着。凭着这热血,我们做人行事,要首先深明大义,即是要知耻,知耻则近乎勇。我们要知国家之耻民族之辱。日本侵略我中华,杀我同胞,不是我国家之耻民族之辱吗?我们都是中华民族的同胞炎黄的子孙,生活在这块土地上,我们要爱我中华,爱我国家和民族,不爱何以家为,不爱不算是中华民族的子孙后代,那是不知耻不知辱”;“我们在知耻的同时,还要立志雪耻。怎样才能雪掉我国家民族的耻辱呢?小朋友们青少年学生们,你们目前唯一的职责和任务,就是要认真努力学习……使自己成为国家民族有用的人才”;“我们不仅要努力学习,积累文化知识增强本领,立志为国家民族雪耻,同时还必须要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
    他特别强调:“血性的人,是老老实实不虚伪的人”;“血性的人,是胸怀磊落心地光明的人”;“血性的人,是行为正大不撒谎言、不说假话的人”;“血性的人,是讲理义守信约的人”;“血性的人,是做错了事情能自己承认并立即改正错误的人”;“血性的人,是不无故损害他人,遵守社会公德的人”;“血性的人,是见义勇为、公而忘私的人”……
    罗輈重认为“信义”的血性讲的就是人的职责。在现代社会,他认为每个公民都要“勇于尽自己的职责”。1943年7月8日,他在《陶龛旬报》发表“教育哲言”说:“生命是一种无底止的奋斗。一个士兵作战,一个学者研究学问,或是一个普通公民勇于尽自己的职责,向一切邪恶引诱说一个坚决的‘不’字,向一切应做的事说一个坚决的‘干’字,都需要一番奋斗的精神,一股蓬勃的生命力。我们多数民众缺乏的,就是这奋斗所必须的生命力。”
    这种“生命力”,就是“尽职尽责”的讲求“信义”的“血性”!正如2011年3月10日,湘潭电厂调车连接员裴永红,为了避逸一场重大事故的发生,在失去右臂后仍然坚持跑步100米叫停迎面而来的机车。他后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一直坚信,人生的价值在于责任,责任能承载生命之重,责任最苦,责任也最乐。”
 
 

发布时间:2012/5/16 【打印此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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