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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养五育并重论(之四)

来源:端阳史志馆   作者:sheguogang   点击:574

第二章 “素养教育”的思想观点
 
第七节 素养五育并重论(之四)
 
 
  在重估体育价值之后,罗辀重接着重估的是德育价值。
  关于德育,罗辀重在《智育及其他》一文中指出:德育就是“教人做人”,“不只是教人怎样做人”,更重要的是“要教人怎样有勇气去实践做人”。在《五育价值的重估》中,他主要讲了两点:一、学校德育不应该怎么样;二、学校德育应该怎么样。
   关于学校德育不应该怎么样,罗辀重说:“所谓道德的教育,固然不是在功课表上加一些甚么‘修身’、‘公民’、‘公训’等科目,用演讲式所能奏效的;打骂、惩戒、体罚,更是反德育的。”那时,一般学校都设有“训育处”,配有“训育人员”,按规定,他们除了管理学生外,更重要的是对学生进行德育指导,但实际上并没有这样。所以罗辀重特别指出:“今之学校的训育人员,实不如仍用旧名‘管理员’较为名符其实,只要管束儿童在校这一天不犯规,便算是管理得当,训育成功,结果反而造成学生一些‘做假’、‘应付’的恶德。”
    关于学校德育应该怎么样,罗辀重说:因为“教育是浸润的,靠潜移默化,不能立见功效”,所以“实施德育的最好机会,是就儿童偶发事件中,加以亲切的指导,教师应尽量地与儿童共生活,于其言行举止中,发现其个性,才好个别加以诊断,对症下药,才有效果而言”。
    基于以上认识,罗辀重在他主持的陶龛学校实施的德育,有三大特色。
    一是学校功课表上虽然也有“公民”、“公训”等科目,但教师都不是靠演讲,更不是靠“打骂、惩戒、体罚” 取得效果;而是靠“以身作则”,靠“尽量地与儿童共生活,于其言行举止中,发现其个性”,“个别加以诊断,对症下药”,“亲切的指导” 取得效果。
   二是学校特别重视训育,但却没有专设“训育处”,更没有配备专职“训育人员”。他们认为:训育,不只是管束学生不违犯校规,更重要的是指导学生应该做怎样人和怎样有勇气去实践做怎样的人。所以,训育,不仅是德育科目教师的事,而且是其他各科教师的事,并且所有的教师在“教育别人”中,也在“教育自己”,在指导学生怎样做人中,自己也在实践着怎样做人。
   三是学校校训是德育之纲,也是“群育、智育、体育、美育”之纲。正如1931年2月7日《湘乡民报》发表的《陶龛别具精神》一文所说:陶龛“校训系‘血性’二字,陶龛学校之教育精神,盖无处不表现‘血性’云”。
 
 
 
 
 

发布时间:2011/7/4 【打印此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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