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一版万星楼>>端阳史志馆>><湘中娄底史话>选登

娄底市的建置

来源:端阳史志馆   作者:sheguogang   点击:1143

 
娄底市的建置
 
    娄底市(地级),由涟源地区几经改名建置。 
    1977年9月,邵阳地区析置涟源、邵阳两个地区。涟源地区辖新化、新邵、邵东、双峰、涟源5县和冷水江1市。同年11月,成立涟源地区革命委员会。1979年3月,改称涟源地区行政公署。地区机关驻涟源县娄底镇,在新建的乐坪东街办公。
    1980年7月国务院批准恢复县级娄底市。同年12月,涟源地区更名为娄底地区。
    1983年2月8日,国务院曾批复撤销娄底地区,将县级娄底市和双峰、涟源县划归湘潭市管辖,县级娄底市改设为湘潭市娄底区;将冷水江市和邵东、新邵、新化县划归邵阳市管辖,县级冷水江市改设为邵阳市冷水江区。但此方案实际并未实施,娄底地区名撤实存。同年7月13日,国务院正式批准恢复娄底地区及其行政公署,但将原所辖邵东、新邵两县划归邵阳市管辖,娄底地区则管辖娄底市、冷水江市、双峰县、涟源县( 1987年改为县级市)、新化县。
    1999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娄底撤地设市,原县级娄底市改名为娄星区,并析出一个娄底经济开发区。地级娄底市管辖2区(娄星区、经济开发区)、2市(涟源市、冷水江市)和2县(双峰县、新化县)。2006年初,中共娄底市委和市政府办公地址由乐坪东街搬至新址,市人大、政协仍留在原址办公。
    地级娄底市所辖地域,春秋战国时期属楚国。秦置湘南县,辖今双峰、涟源部分地域,属长沙郡。西汉属长沙国。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置连道县,含今双峰县测水以西至涟源市蓝田等地。西汉建平四年(公元前3年),析湘南县置湘乡县,包括今双峰、涟源大部分和娄底等县(市、区),属长沙郡。三国时分属衡阳郡、昭陵郡。吴宝鼎元年(266),析昭陵郡置高平县,今新化县西部属之。西晋、东晋、南朝(宋、齐、梁、陈)分属邵陵郡。隋属长沙郡。唐、五代、宋朝分属潭州、邵州。元代,分属天临路、宝庆路。明分属长沙府、宝庆府。清同明属。民国元年(1912),属长宝道,民国3年,改为湘江道。民国11年(1922),取销道制直属湖南省。民国29年(1940),分属湖南省第五、第六行政督察区。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境域隶属益阳专区和邵阳专区,后一直隶属邵阳地区。
 
 

发布时间:2008/10/18 【打印此页】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